根据《航空运输乘客、行李、货物总规定及乘客、发货人、收货人服务要求》第99条(2007年7月28日俄罗斯联邦交通部№82号政令)规定,由于承运人过失导致运输中断,由于气象原因或技术及其他原因延误航班、取消航班、更改航线,承运人有义务在起飞地点或中转地点提供以下服务:
免费向常规航班或包机航班提供上述服务。若航空公司仍执行机票所示飞行航线,需向乘客提供餐饮、住宿服务。
若航班取消或修改航线,承运人有义务:
由于承运人过失导致运输中止,技术原因或其他导致航班延误,承运人有义务:
由于故障,承运人仅向拥有机票并确认预订的乘客提供地面服务(包括未获得预订确认但允许乘机的乘客在内)。
航空公司基地机场科利佐沃机场乘客地面服务由《乘客及行李地面服务组织及监控中心》专人负责,其他机场则由航空公司代表人员或合同所示服务组织提供。
夜间时间为22:00至次日6:00.